馆长信箱
搜索图书馆资源
图书馆是全校师生学习阅读的公共场所,也是学校重点防火单位,近期发现个别学生违反图书馆禁烟规定,在馆内卫生间吸烟,为了确保图书馆防火安全和读者身心健康,再次强调禁止在图书馆内(含卫生间)吸烟,如发现在馆内抽烟者,将加大处罚力度。具体办法如下:
1.没收打火机等存在消防隐患的物品;
2.在图书馆公告栏公开批评,通报所属学院,按校规处理;
3.取消本学期入馆和借阅图书的权限;
4.如再次发现在图书馆内吸烟,取消下学期进入图书馆和借阅图书权限。
特此通知。
图书馆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