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图书馆研讨室使用规章制度

2015-05-28  

  1. 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害公物,不得乱写乱画,如果发现设备异常请及时报备管理人员。

  2. 未经管理人员同意,用户不得遮挡门户玻璃和摄像头。

  3. 保持环境卫生不得遗留杂物、垃圾。

  4. 不得大声喧哗、使用多媒体设备注意控制音量,不得影响周边读者。

  5. 活动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使用多媒体播放不健康内容。

  6. 活动结束后桌椅归位、关好门窗,正确关闭打开的多媒体设备。

  7. 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如果因设备维护以及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研讨室的需同管理人员协商解决。

  8. 违反管理规则的管理人员有权对参与人员集体记录不良使用记录,严重不服从管理者管理人员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